北京励翔商务咨询欢迎您!  客服热线:18102837906
北京要债:债务人去世,债务还能追讨吗

北京要债:债务人去世,债务还能追讨吗

作者:北京讨债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4-10-10 15:53    浏览量:
债务人去世,债务还能追讨吗

一、债务人去世,债务还能追讨吗

若债务人不幸离世,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生前所设立的遗产管理者以及允准继承其财产者承担债务职责。

作为遗产继承人需尽最大可能,仅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来清偿被继承人应依法承担并缴纳的各类税费以及到期的债务。

不过倘若超出遗产实际价值这一范畴,继承人可选择自愿偿还这部分额外的债务,但这并不在此限之内。

假设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权益,那么对于该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类税费以及到期的债务,他们就无需再承担任何的清偿责任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去世多长时间能起诉

关于债权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其期间并未受到任何有关当事人死亡与否的影响。

民事纠纷的核心在于借据本身所产生的诉讼时效。

在借贷事件中,倘若借款人已经离世,那么债权人依然拥有对未经清偿的债务提起诉讼,向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寻求负债偿还的权利。

然而,当债权人向已故借款人追讨债务时,若该借款人生前的继承人或者遗嘱受益人表示认可并接受相应的继承或者遗赠,那么这位债权人便有权利向他们求偿尚未还清的债务(反之,如果这些继承人、遗嘱受益人拒绝承认继承或者遗赠,则这位债权人将失去向他们追讨债务的权力)。

然而,需要明白的是,原借款人的继承人或者遗嘱受益人

仅需对他们所继承或者遗赠的财产实际价值范围内的债务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超过这一范围的债务将不再由他们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若债务人不幸离世,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生前所设立的遗产管理者以及允准继承其财产者承担债务职责。

作为遗产继承人需尽最大可能,仅在所得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来清偿被继承人应依法承担并缴纳的各类税费以及到期的债务。

不过倘若超出遗产实际价值这一范畴,继承人可选择自愿偿还这部分额外的债务,但这并不在此限之内。

假设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权益,那么对于该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类税费以及到期的债务,他们就无需再承担任何的清偿责任了。

相关新闻推荐

服务微信 :18102837906

服务热线:18102837906

电子邮箱: 18102837906

公司地址:北京广安门国投财富广场6号3c

北京励翔商务咨询服务电话:18102837906,在近年来已迅速发展成为集讨债、要债、追债、法律顾问为一体的综合专业化服务机构。有一批专业调查人士和务实...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5 www.beijingjianhuaxingye.com 北京励翔商务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全国咨询热线: 1810283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