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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收账公司:什么情况下叫债务人恶意转移财

北京收账公司:什么情况下叫债务人恶意转移财

作者:北京讨债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25-01-21 17:49    浏览量:
什么情况下叫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一、什么情况下叫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

债券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表现形式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首先是债券人以显然不合乎正常市场规律的极低价格出让其所拥有的资产;

其次是以明显背离常规的极高价格购得他人的财物;

最后也可能是他们为他人的债务做担保,这三种行为都直接影响到了债权人的权益,进而削弱了他们

对债券的追索力度。若这些行为被相关知情人获悉并了解内情,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权人生效法律的制裁措施——撤销他的产权转移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支付物业费用:

首先,当涉及的服务项目并非在业主义务缴费范畴之内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相应费用;

其次,若物业管理公司在签署的服务协议中明确承诺或通过书面方式向业主保证了其服务品质标准,但实际提供的服务达不到这一水平时,业主也有权利选择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最后,如果物业管理公司擅自提供未在服务协议中体现或者未经业主事先同意的服务内容,那么业主同样拥有拒绝支付

相关费用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告敲诈

敲诈勒索乃严重犯罪之一,其犯罪性质主要表现在行为人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对受害者施加威胁或者恐吓的手段,强行索取公私财产。在实践中,可依法追究敲诈勒索罪的情形主要有如下三类:首先,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或其他形式的胁迫;其次,行为人必须利用这种胁迫来逼迫受害者交付财物;最后,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为了成功地追究敲诈勒索罪,证据的收集和运用至关重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书证、物证以及证人证言等。若您怀疑自身遭受了敲诈勒索,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问题错综复杂,具体情况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债券人恶意转移财产表现多样:低价出让资产、高价购得财物、为他人债务担保。这些行为侵害债权人权益,削弱追索力度。知情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其产权转移行为,以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此举旨在制止恶意转移,维护市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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